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广东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圣彼得堡船舶与海洋技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圣彼得堡船舶与海洋技术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广东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专业 代码 |
专业 名称 |
拟招生数 |
复试 比例 |
调剂专业范围要求 |
复试方式 |
备注 |
0707Z2 |
海洋技术 (中外合作办学) |
8 |
1:3 |
077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707海洋科学0788智能科学与技术 0824船舶与海洋工程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 |
现场复试 |
自命题数学或数学(一)或数学(二);英语(一)或英语(二) |
备注: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下达各专业招生人数,请密切留意我院网页最新通知。学校和学院保留调整招生计划的权利。
二、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一)材料要求详见《广东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四、复试安排(二)资格审查”,网页链接如下:https://grs.gdou.edu.cn/info/1029/6992.htm
(二)材料下载,详见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内含: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诚信复试承诺书、研究生复试体检表)
三、拟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类别、学位点按拟录取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考生分别排序。拟录取总分=初试加权分数+复试加权分数,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权重统一设定为40%。
拟录取总分计算公式:
拟录取分数=(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在海洋技术学位点录取名额最后一名出现录取成绩并列的,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递补录取。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如有必要,经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招生单位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提供虚假信息或漏报、瞒报个人违纪违规信息。
(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考生自行至当地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将体检报告(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及时反馈至我院邓老师,邮箱地址:861829604@qq.com。
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体检复检,由校门诊部组织;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温馨提示:在体检单上请务必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拟录取学院,以免遗漏。
五、信息公开
我院对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六、其他
(一)广东海洋大学圣彼得堡船舶与海洋技术学院是我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海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复设立(许可证编号:MOE44RUA02DNR20232314N),华南地区唯一一个海洋领域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依托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船舶与海洋工程”设有海洋技术硕士研究生专业。该专业重点面向海洋遥感与GIS技术、海岸带及海洋环境监测、海洋声学及探测及海洋能的开发与利用等领域开展人才培养,在广东及华南地区具有较为明显的区位优势和特色。学生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符合广东海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要求,可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符合圣彼得堡国立海洋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圣彼得堡国立海洋技术大学的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二)本实施细则依据《广东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制定。
(三)本细则如与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其政策为准。
(四)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刘老师0759-3309136;18645917718
邓老师0759-3309129;13659770953
学院咨询邮箱:liuchang@gdou.edu.cn
学院监督电话:0759-3309163
(五)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进入我校湖光校区。
(六)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交通、住宿规划,沿途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自我防护。
圣彼得堡船舶与海洋技术学院